南通房票安置最新政策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 全国已经有数十个大中发布房票安置政策,南通的如皋、海安、通州也已经率先实行,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启东房票安置政策:

  1、房票安置是鼓励搬迁户使用房票自行购买商品房或安置房的一种安置方式,是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补充。

  注:简单来说,原来拆迁是给钱,大家拿着钱去买房,而现在升级为用房换等价的有额度的房票,然后你拿着房票去买去相应的区域去买房。

  可选择房票安置的对象为批准实施的集体土地上房屋搬迁项目涉及的住宅房屋搬迁户,前期已搬迁尚未安置的住宅房屋搬迁户也可选择房票安置。

  2、房票仅限于搬迁户购买商品房时使用,不得转让、质押、抵押和套现。房票有效期限为6个月。搬迁户在有效期内放弃或期限届满未实际使用房票的,不能现金兑付房票票面金额。

  3、原则上一份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如选择房票安置的,其所有安置面积均应全部货币量化为房票,且出具的房票不超过2张,单张房票金额不小于50万元/张。总房票金额不足50万元的,可按实际金额发放一张房票。房票金额一经确认后不得更改,不计息。

  如皋市房票安置

  结算凭证安置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被征收(搬迁)人持结算凭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使用结算凭证金额达80%(含)及以上的,以实际使用金额为基数给予6%的奖励;被征收(搬迁)人持结算凭证购房金额不足结算凭证金额80%的,以实际使用金额为基数给予5%奖励。

  (二)被征收(搬迁)人持征收(搬迁)补偿协议、结算大表等相关资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依法享受契税优惠。

  (三)结算凭证记载人使用结算凭证购房,可叠加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点击查看

  海安市房票安置

  凭房票购买海安市商品房可按购房时间段享受房票购房补贴。

  房票记载人自出具房票之日起4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5%的房票购房补贴;第5个月至第8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10%的房票购房补贴;第9个月至第12个月内购房的,一次性给予票面购房使用部分5%的房票购房补贴。

  相当于市值100万的房子,在出具房票之日起4个月内购房的,可以一次性给予15万的购房补贴,但在第9-12个月内购房,只能给予5万的购房补贴。

  》》具体政策:点击查看

  南通通州区房票安置细则:

  房票使用范围:使用房票购房仅限于购买区内新建商品住宅。

  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开出之日起,使用期限为12个月。超过期限未购房,不再适用房票安置政策。

  》》具体内容: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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