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安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公告
导语 经研究 决定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报名方式等更多内容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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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见《岗位简介表》)报名。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8:30至5月30日12:00,资格初审时间:5月26日8:30至5月30日14:30。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打印《2025年上半年海安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携带以下报名资料: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奖励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②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③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④工作成果及发表的文章等材料。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选调程序。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及复审。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岗位的,需重新填报《报名表》。
本次公开选调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以电话形式通知)可于5月30日14:30-17: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名地点见《岗位简介表》。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将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电话通知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综合评价、笔试和面试组成。
1.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可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谈、专业能力测试和适岗评价等方式或组合方式进行,最终折算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价方案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实施。综合评价在笔试前进行,综合评价成绩在6月4日前报市人社局。
2.笔试
笔试由海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选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综合评价和笔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评价成绩40%、笔试成绩30%之和计算得分,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
4.面试
面试由海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30%、综合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总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三)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公开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部门同意。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
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81868266
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政策咨询:详见《岗位简介表》。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88820668
附件:1.2025年上半年海安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岗位简介表(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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