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安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笔试+面试

导语 2025海安市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考试由综合评价、笔试和面试组成。具体笔试+面试安排一起来看看。

  考试

  考试由综合评价、笔试和面试组成。

  1.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可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采用面谈、专业能力测试和适岗评价等方式或组合方式进行,最终折算满分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价方案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社局同意后实施。综合评价在笔试前进行,综合评价成绩在6月4日前报市人社局。

  2.笔试

  笔试由海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选调单位不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复习材料。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综合评价和笔试结束后,根据综合评价成绩40%、笔试成绩30%之和计算得分,按照面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同进入。

  4.面试

  面试由海安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5.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30%、综合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30%计算总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公开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考生主动放弃的,在同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体检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部门同意。

  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发布公告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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