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通计划生育奖励申请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南通人注意啊,如东县和通州区2025年计生奖励和扶助金申请已经开始,其他市区将持续更新。

  【如东县】

  确认程序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

  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并张榜公布→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二)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老年居民和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

  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并张榜公布→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镇(区、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和村(居)及时对已经享受对象进行审核,及时退出注销资格人员。

  >>申报指南

  【通州区】

  (一)凡年满60周岁,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

  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

  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规定,经过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

  》》申报指南

  如皋市2025年度计划生育奖励

  申报时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024年11月10日-12月31日。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老年居民、补登记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对象:2025年1月1日-1月31日。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符合条件及时提出申请。

  请符合条件对象于申报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申报指南:点击查看

  海安市2024年符合领取计生奖励和扶助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2012年1月1日起,奖励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自2021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00元。自2021年1月1日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900元。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3200元。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启东市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

  申报时间

  农村奖扶: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15日

  企退和城镇老年居民一次性奖励: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

  特别扶助:随时申报

  (以上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

  (一)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二)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中非启东户籍的,到原企业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登记。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其他市区持续更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奖励】可获2025南通各区计划生育奖励金申报条件、奖励标准、申请材料、联系方式、各地申报指南(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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