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通计划生育奖励申请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南通人注意啊,如东县和通州区2025年计生奖励和扶助金申请已经开始,其他市区将持续更新。
【如东县】
确认程序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
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并张榜公布→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二)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老年居民和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
本人提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区、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审核并张榜公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并张榜公布→市、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
镇(区、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和村(居)及时对已经享受对象进行审核,及时退出注销资格人员。
【通州区】
(一)凡年满60周岁,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
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只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
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规定,经过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孩子的夫妻。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且孩子已死亡而又未再生育或收养孩子、年满50周岁的农村居民。
如皋市2025年度计划生育奖励
申报时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024年11月10日-12月31日。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城镇老年居民、补登记的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对象:2025年1月1日-1月31日。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符合条件及时提出申请。
请符合条件对象于申报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申报指南:点击查看
海安市2024年符合领取计生奖励和扶助金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2012年1月1日起,奖励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自2021年1月1日起,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00元。自2021年1月1日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扶助对象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800元、900元。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企业职工、城镇老年居民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扶助金标准为每人3200元。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启东市2024年计划生育奖励
申报时间
农村奖扶:2023年11月1日——2023年12月15日
企退和城镇老年居民一次性奖励:2024年1月1日----2024年1月31日
特别扶助:随时申报
(以上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
(一)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
(二)持证企业退休职工中非启东户籍的,到原企业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登记。
》》申请指南:点击查看
其他市区持续更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通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奖励】可获2025南通各区计划生育奖励金申报条件、奖励标准、申请材料、联系方式、各地申报指南(持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