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崇川区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2024南通崇川区人才购房补贴申报条件、享受标准、申报材料、申请入口等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一、申报条件
2019年7月1日以后崇川区企业(注册和纳税在崇川区,不含金融、供电、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从崇川区外首次全职新引进的高学历型人才以及高职称型人才或高技能型人才。申请人才须引进时取得相关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职业资格,在崇川区购房并已经成功申领南通市的“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
二、享受标准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给予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相同申领条件的,按照补贴标准的1.2倍执行;夫妻一方达到20万元购房补贴标准,另一方达到5万元购房补贴标准,按照20万元补贴标准的1.1倍执行。由夫妻中的一方按程序发起申报。
三、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依托所在企业通过崇川区兴企通平台提供相关材料发起线上申请,主管部门按照相关程序执行。所需材料清单包括:
1.《崇川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崇川区人才购房补贴花名册》(附件2)。
2.申请人才成功领取南通市的“市区企业高水平创新型人才购房补贴”的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人才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4.申请人才自申报通知发布之月往前算起,提供在崇川区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24个月以上的连续社保证明。
5.申请人才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件。
6.申请人才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
7.购买期房的,申请人才的购房合同(需经住建部门备案)以及购房发票;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才的不动产权证书以及契税完税、税收缴款书证明。
如有夫妻共同购买且双方都符合申领条件,以上材料两人均需提供,并提供结婚证。
四、注意事项
1.关于购房时间,必须是人才首次在崇川区缴纳社保时间之后。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购房补贴的申报期限必须在人才首次在崇川区缴纳社保时间之后5年内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关于房屋产权,必须在南通市崇川区(不含南通创新区)。
3.关于房屋性质必须是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他性质的不在补贴范围。
4.附件1、2中的收款人银行信息,填写已开通金融功能、可进行资金往来的社保银行卡信息。
五、诚信申报管理
申请人才和企业必须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一旦出现如下行为,将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1.对于虚报冒领、违反通知相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享受政策资格,通过司法途径追回已发放补贴,及时通报有关单位,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2.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从查处人才失信行为之日起5年内不接受其申报任何人才项目。
4.同一年度内企业出现两起及以上严重人才失信行为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企业申报任何人才津补贴。
六、受理流程
1.网上填报:http://www.ntccxqt.com/(兴企通-项目申报-区委人才办),每个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单独放入一个文档或文件夹,以人才姓名命名。附件1、2的电子版和企业盖章纸质版均需上传兴企通。
2.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3月28日。联系电话:0513-89088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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